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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名工作人员违纪被处分

来源:城中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1-10 18:45   分享

梁俊、李志伦、唐建华、廖启京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经查,梁俊、李志伦、唐建华、廖启京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

李志伦身为中共党员和梁俊、唐建华、廖启京作为国家机关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虚报拆违人员名单套取工作补贴,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城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志伦党内警告处分、梁俊、唐建华、廖启京政务警告处分,所涉财务随案移送,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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