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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潭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刘康杰违纪被处分

来源:城中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5-11 17:25   分享

日前,城中区纪委监委对城中区潭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刘康杰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刘康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管理对象宴请;违反群众纪律,向群众吃拿卡要。

刘康杰身为中共党员、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且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收敛、不收手,接受管理对象宴请,收受、索要他人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城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康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工作岗位,所涉财务随案移送,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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