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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来源:   作者:城中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7-15 11:11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城中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参与起草、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人事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以及其他应该受理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机关交办、转办和有关单位移交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问题线索;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

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区委管理的干部;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综合协调、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纪检监察业务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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