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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三推进三提升”持续深化乡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

来源:柳北区纪委监委   作者:柳北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19-09-09 17:12   分享

柳北区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在上级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柳北区纪委监委深入调研,创新思维,大胆实践,实现了基层纪检监察体制转变,工作重心下移和预防关口前移,有利地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推进监察专员到位,提升乡镇群众“获得感”

根据全市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关于开展柳州市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柳纪发〔2018〕18号)文件要求,我区在长塘、沙塘、石碑坪3个镇全面启动监察改革试点工作。区委主动扛责上肩,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人员编制、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监察专员派出工作,落实乡镇监察专员6人。在贯彻执行《柳州市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对监察职责和范围、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了再细化和具体化,努力推动工作衔接有序、规范运行。乡镇监察体制改革使乡镇纪委的工作力量明显增强、信息更加灵敏,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一线延伸,提升乡镇群众获得感”。

二、推进能力素质培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量

柳北区改革试点工作推行后,各镇监察对象达1500余人,较改革前至少增加6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迫切需要增强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质量。我区积极为各镇纪检干部、监察专员创造学习培训条件,征订法律法规、办案工具书和学习资料,选派参加上级和本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及岗位实践锻炼,引导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掌握监督执纪规则,弥补工作短板,提升办案水平。柳北区2018年5月开展乡镇监察改革以来,各乡镇开展警示教育24次,覆盖干部群众8000多人次,接受信访举报5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9件,立案66件,结案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其中党纪处分56人,政务处分 6 人),3个乡镇以区监察委名义对4名非党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用新知识,履行新职能,不仅监督辖区干部廉洁履职,而且促进了干部、党员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及融洽。

三、推进监察设施建设,提升办案管理安全系数

柳北区实行乡镇监察专员与镇纪委合署办公,为各镇监察专员解决了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岗位津贴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对3个乡镇纪委谈话室、信访室等建设作出了详细安排,并提出明确要求,谈话室、信访室选址必须在镇办公楼一楼单独设立,配备桌椅、电脑、时间表、保密柜等办公设备。同时,各乡镇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纪委“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谈话室、信访室等日常使用管理,确保场所使用规范化。柳北区进一步加强乡镇监察设施建设,改善基层硬件配备条件,促进乡镇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乡镇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安全,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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