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北区纪委监委 作者:柳北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19-04-19 17:55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强化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问题,推动我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现将4起扶贫领域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发放高龄补贴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柳北区钢城街道福利社区工作人员赵佳云违规发放高龄补贴
2014年至2016年期间,钢城街道福利社区工作人员赵佳云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下户核查,造成5名高龄补贴对象去世后仍继续领取高龄补贴共计3300元。多发高龄补贴款已全部追缴。2018年5月,赵佳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柳北区胜利街道桂景湾社区副书记陈小珍违规发放高龄补贴
2008年至2016年期间,胜利街道桂景湾社区副书记陈小珍因未能及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辖区内老人的情况进行定期复核,导致1名已去世老人持续领取高龄补贴共计900元。多发高龄补贴款已全部追缴。2018年7月,陈小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柳北区雀儿山街道前锋东社区副主任、社区党委委员钟晓玲违规发放高龄补贴
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雀儿山街道前锋东社区副主任、社区党委委员钟晓玲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输入高龄补贴统计表中年龄计算公式错误,导致1名老人按虚岁计算高龄补贴,提前享受满90周岁老人高龄补贴待遇,造成高龄补贴多发共计300元。多发高龄补贴款已全部追缴。2018年11月,钟晓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柳北区解放街道东麟社区民政副主任陈秋骅违规发放高龄补贴
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解放街道东麟社区民政副主任陈秋骅因没有认真落实下户核实工作,造成3名已去世老人继续领取高龄补贴共计3050元。2019年3月,陈秋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党员干部要从上述违纪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防范和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切实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不断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为我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