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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北区纪委监委 作者:柳北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19-04-29 17:55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柳北区司法局沙塘司法所原所长黄海春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7年6月,黄海春接受他人宴请(包括饭钱和烟钱共花费2000元),后相继收受涉恶案件当事人家属现金10万元,承诺可以帮忙运作让该当事人被判处缓刑。黄海春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为涉恶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但其意图让当事人被判处缓刑的目的没有得以实现。黄海春在被审查调查前已退回给当事人2万元,剩余8.2万元已予以追缴。2019年1月,黄海春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将其行政级别由副科级降为科员级。
黄海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但黄海春的党性原则在“围猎”中失守,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规矩意识淡漠,其行为性质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和政法队伍形象。对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既是组织及时挽救其滑向犯罪深渊,又是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要引以为戒,吸取深刻教训,加强廉洁自律,做遵纪守法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