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北区委巡察办 作者:罗森文 发表时间:2020-10-20 10:45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安排,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月19日,开展十届柳北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十五中教育集团、三十九中教育集团、三十五中教育集团、雀儿山路二小教育集团、雀儿山路小学教育集团、潭中二小教育集团、滨江小学教育集团、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胜利小区幼儿园等16个单位党组织(教育集团所含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巡察范围),以及二层机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常规巡察。
二、巡察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政治巡察为主线,以党章党规党纪等政策法规为标尺,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三个聚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员干部担当履职,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政策在阳光下透明,确保人民群众正当权益得到维护。
三、巡察方式
本轮巡察成立4个区委巡察组,以“一拖四”的工作方式开展第十轮常规巡察。
四、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按照区委干部管理权限范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十届柳北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