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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陈琳 发表时间:2022-02-18 17:45 分享
2月14日,柳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为获得1月份“党员之星”荣誉称号的3位同志颁授“党员之星”标志,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先进、提升自我,在各自岗位上取得新的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岗位上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在全县带头铸忠诚、抓落实、强作风、当标兵,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总支部决定从2022年1月起开展争当“党员之星”活动,通过党员自评、支委核验的方式,各党支部按5%左右的比例评选出当月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授予“党员之星”标志。年终党总支部根据各党支部每月评比结果,按20%的比例评选出年度“党员之星”,评选结果可作为干部平时考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1月份的3位“党员之星”各有所长。罗远智同志为筹备纪委全会不辞辛劳、忘我工作,撰写的多篇宣传稿件获得中央级、自治区级媒体采用;黄桂玉同志勇于创新,牵头开展的工程领域监督项目获评为柳州市纪委2021年度十大优秀监督项目;叶小强同志业务精湛,获得柳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优秀办案能手”称号。
开展“党员之星”评比活动,既促使党员干部每月对标对表开展对照检查,又将思想政治好、行事作风正、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树立为榜样标杆,激励人人创先争优、个个忠诚担当尽责,有效促进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