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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来源:柳城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7-21 17:55   分享

6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柳城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导师领学、支部党小组交流学、网络平台个人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用其指导工作,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发勇

《规则》是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制度保障,也是引领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做好政治监督的行动指南。我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则》精神,结合公安部门人多、职能多样的特性,采取“室组地”“组局”联动监督模式,紧盯公安系统基建项目建设、干部干警选拔任用、各政法专项经费使用等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查疫情防控、执法执勤、“打伞破网”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警营政治生态。


驻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殷艳

《规则》明确了派驻机构“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职责要求。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的成员单位,我们会把此要求融入到清廉柳城建设中去,持续加强对全县清廉机关建设的督导检查,推动清廉机关“星级评定”活动开展,鼓励各单位争创“五星级”清廉机关。同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督导,督促各单位扎实开展机关党风廉政教育“十个一”工作,建好廉洁文化阵地,推动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阮丽娟

《规则》全面规范了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指明了派驻监督的工作方向。我组深入学习贯彻《规则》,聚焦师德师风建设,通过“联动局党组、联动党员、联动教师、联动家长”校内校外“四联动”和‘线上线下”双线监督机制,紧盯驻在单位关键人物、重点领域和环节,找准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充分利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常严,积极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打造阳光教育。


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韦春凤

《规则》在第五章对派驻机构的履职程序作出明确和细化,规定派驻机构应当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和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内部巡视巡察的具体内容,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推动压紧压实驻在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我室严格遵循《规则》标准,用好数据统计分析,通过数据分析了解并掌握各派驻(出)机构监督执纪中履职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督促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专题会,认真研究、精准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提高监督质效,从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莫家首

《规则》明确指出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这进一步强调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责是监督,要专司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也让我们监督方向更明确,监督底气更足,作为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青年干部,我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则要义,加强实践锻炼,围绕“一根蔗”产业链、惠农政策等强化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干部 居和姣

《规则》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审批权限等作出明确要求。作为派驻机构的一员,所驻单位又掌管全县财政资金、涉及的项目众多,我们要发挥好“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当好监督“探头”,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敢抓敢管、严肃执纪,落实常态化监督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和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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