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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靠企吃企”祸及家人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 张冠年 通讯员 陈婕   发表时间:2025-04-09 18:02   分享

【案例】


周文彬,原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6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同年1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周文彬是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勤奋努力的他于2005年考上公务员,先后在柳城县多个乡镇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2013年,周文彬被提拔为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式走上国企领导岗位。


周文彬人生的分水岭出现在2017年。这一年,他升任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随着职务升迁和权力变大,身边形形色色的老板、商人接踵而来,也是在这个时候,他进入了工程老板朱某的视野,为在工程承接、项目协调、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得到关照,接触一段时间后,朱某拿出8万元作为“见面礼”送给周文彬。


“我为他提供帮助,是他应该给我的,我甚至觉得这是自己的能力体现。”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麻痹下,周文彬收下了第一笔受贿款,同时也拉开了他贪欲的闸门。2017年至2023年,周文彬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20多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公司,在工程项目、车辆购买业务、车辆保险购置业务的承揽、工程款项拨付、国有资产出租等方面提供帮助,谋私贪腐,肆无忌惮地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68万元。


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周文彬自作聪明动起了小心思,他先后串通朋友陈某帮忙收受老板的贿赂款,试图通过看似合法的手段和繁复的花样来规避组织的审查调查,其朋友陈某也因此被立案处理。周文彬甚至把妻子当成自己收钱的“中间人”,多次授意妻子代其收受好处费共计32万元,其妻子在明知所收的钱财是违法所得,依然代其保管和使用,其妻子也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县监委立案查处。


“我不但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家人,我感到很后悔和痛心……”回顾自己的腐败堕落历程,周文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点评】


柳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苏祖生:


家风败坏与腐化堕落往往相依相附,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家风”关乎“政风”,“家考”就是“大考”。为官当修官德,官德养于平日,平日重在家风。反观周文彬,其家庭家风却成了一股“歪风”,他为家而贪、因家而腐,祸及家人,夫妻共腐,成为贪腐“夫妻档”的典型,最终夫妻双双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坚定理想信念,对公权力心存敬畏,始终坚持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要重视家教家风建设,在立德立品上对家人言传身教,管好自己和家人,对违纪违法的苗头性问题,家人要相互监督提醒,当好廉内助、贤内助,做到早制止、早纠正,切实守护家庭“廉洁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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