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7-30 15:25 分享
“我的贪念越来越大,完全没有底线,简直忘了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大肆和商人老板做交易,像做生意一样不断去谋取私利,不管数额大小,照收不误。”在接受审查调查时,柳城县人大常委会原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黄小虎回顾自己谋私贪腐的堕落历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2024年12月,黄小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4个月。
精神“缺钙”失底线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刚参加工作时,黄小虎也曾勤奋上进、踏实肯干,从一名乡镇干部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然而随着职位的升迁,手中的权力逐渐增大,寻租机会、腐蚀诱惑也多了起来。2003年,在担任寨隆镇镇长期间,黄小虎便利用手中权力为某商人老板承揽工程项目并收受该商人老板送予的好处费3万元。尝到甜头的黄小虎从一开始的胆战心惊到后面的肆无忌惮,从放松思想改造到“软骨病”日益严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全扭曲,认为自己出了力,老板们也愿意给,拿点钱无可厚非,在自我麻痹中一步步跌入深渊。
“我深深地认识到我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是我的思想出了问题,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强,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特别在金钱的诱惑下、在歪念的作祟下,把持不住底线。”在审查调查期间,黄小虎写下深刻反思。
甘被围猎坠深渊
党员干部“违法”,无不始于“破纪”、陷于“围猎”。小节不守,大节必失。黄小虎的贪腐轨迹也印证了这个道理。
2012年,黄小虎升任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身边意图与其拉近关系的商人老板也多了起来。他频频出现在商人老板的饭局里,逢年过节,高档香烟、名贵白酒源源不断地送到他手上,他觉得这是“人情往来”,“遇钩就咬”“见食就吃”,来者不拒,将党的纪律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之脑后,收人财物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情,毫无羞愧之感。在得知黄小虎想去欧洲旅游后,某工程承包商立马靠前服务,吃住行安排得妥妥当当。正是在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中,黄小虎被逐步“套牢”,深陷泥潭无法自拔。3年间,黄小虎为该工程承包商在多个工程项目承揽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
黄小虎在忏悔书中写道:“我走向腐败,走向犯罪,实际上开始于小节、细节,小到一包烟、一瓶酒、一餐饭,被这些腐败之风慢慢地浸透,思想防线被突破就收不住了。”经查,仅2012年至2015年中秋节、春节,黄小虎收受商人老板送予的礼品价值就高达18万余元。
滥权妄为终自毁
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因长期身居领导岗位,加之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阿谀奉承,黄小虎“飘”了起来,在工作中逐渐养成唯我独尊、独断专行的“霸道”作风。作为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把手”,黄小虎手握项目决策大权,项目交给谁做,他的意见最有分量。他妄图凌驾于规则之上,在资金拨付、项目承接上大搞“家长制”“一言堂”。对工程项目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对于不需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直接指定、安排某个公司承包;公开招投标的则向工程承包商泄露招投标条件信息,并向招投标代理公司打招呼,操纵招投标事宜,甚至煞费心机把一个项目分成不同标段,分配给不同工程承包商,还美其名曰是为了照顾“兄弟”生意,让大家“和气生财”。
经查,2011年至2016年期间,黄小虎利用担任柳城县环保局局长、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工程项目承包商在工程项目设计、承揽及工程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40万元。
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算好人生“七笔账”,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