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大埔镇党委原挂职副书记、县公安局二级警长邱杨晋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9年10月,邱杨晋向柳城县大埔镇木桐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10000元,经多次催促后仍拖延不还,直至次年3月,该贫困户向邱杨晋所在单位柳城县公安局上访反映该问题后,邱杨晋在接受县纪委监委谈话前,才分3次将借款归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6月,邱杨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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