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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城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5-28 15:10 分享
柳城县中学副校长陈昌民、教师何昌文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7月至9月,陈昌民副校长授意何昌文,以支出补课期间水电费和补课费为名,通过在发放给教师监考补助等各项绩效奖上的合计栏加大总金额等方式制作4张虚假支出绩效汇总表,由陈昌民在表格的“签字”栏冒签相关教师的名字,骗取学生家长委员会补课费86840元。2019年11月28日,陈昌民、何昌文将骗取的款项退回学生家长委员会银行账户。陈昌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何昌文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