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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委社会工作部原部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兼)刘元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柳城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9-28 11:50   分享

日前,经柳城县委批准,柳城县纪委监委对柳城县委社会工作部原部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兼)刘元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元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元东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城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元东开除党籍处分;由柳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柳城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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