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城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4-30 17:25 分享
截至2020年4月22日,十四届柳城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2日,各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整改作了表态。现将巡察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存在问题:思想建设落实不到位,对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不够重视,对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推进建章立制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制定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对干部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二层机构管理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工程实施程序不规范,无验收;食堂采购监管不严。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党建工作弱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成立以来没有开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没有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布置。
县医疗保障局存在问题:对医疗保障行业中的欺诈骗保风险防控管控督查成效不明显。贯彻落实加强医保扶贫工作村卫生室医保直接结算决策部署不到位。部门职能划转进度缓慢,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内控制度尚不健全;医保中心尚未整合完毕,医疗救助和医保中心工作职能尚未划转。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规范,账实不符。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配置不健全,出现部分干部业务不熟、效率不高,人员配置不合理的现象。
县行政审批局存在问题: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政务服务大厅人事及职能划转工作。贯彻执行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不规范,有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现象;未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规则意识不强,执行考评制度不严格。抓建章立制工作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有缺失。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没有制定抓网络舆情监控的制度等管理制度,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干部工作作风不严谨,存在工程实施不规范,签订合同流于形式,对政务大厅硬件设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党建工作弱化,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到位,组建党支部工作滞后;党建工作程序不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书记未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存在问题: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职责职能认识把握不全面,履行职责不到位,把单位的职责主要定为“收发室”的功能,扮演“二传手”角色。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责任缺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作风不扎实,保密意识不强,重要会议记录丢失。担当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协调处理职能,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重“转”不重“办”。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发展党员不严格、党费交纳不规范、党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县直工委存在问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班子决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科学发展意识不强,主动作为动力不足,留存党费资金沉淀较多,未充分发挥留存党费作用。创新意识不强,聚焦主业不到位,未能研究解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缺乏生机活力、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悉的等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培训方式单一,效果不佳,指导不够到位。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存在监管漏洞。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对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格。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与单位主责不匹配。
县审计局存在问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未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资金拨付、重大项目实施未经党组研究,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组决议没有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主动监管意识不强,未及时研究完善更新内控制度。工作作风不扎实,对内自审不严格。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对基层党建重视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县委党校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对自身职责职能不清,多年来未制定“三定方案”。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往来挂账不清晰、收取外培班经费没有存入非税收入专户、没有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执行《柳城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偏差,没有正确理解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给本校教师发放课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奖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教职工年龄偏大,人员结构不合理,干事创业活力缺乏。
县妇联存在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未主动参与运用“妇女维权平台,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方面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更新不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项目实施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组织生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足。
团县委存在问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面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有差距,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到位。思想教育不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领导班子不健全,班子决策程序不规范。调研工作片面,存在形式主义,重乡镇轻学校,调查研究片面、不深入。团费收缴管理不到位,团费资金“沉睡”,近五年来团费均没有支出,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党支部班子不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够正常,基层党建工作弱化,基层团建工作有漏洞。选人用人不规范,“一把手”决定,在调整基层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基层团支部委员工作中,班子会议没有对基层人事调整进行讨论、决议。
县史志办存在问题: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学习不深入,传达不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应付了事。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班子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多年未制定“三定方案”,无班子会议记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未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也没有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没有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党建工作虚化,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个别同志未按时上缴党费,主要领导也没有对该同志行为进行纠正。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