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城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9-25 17:25 分享
根据县委部署安排,2020年9月24日至12月11日,开展十四届柳城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含信息化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县委编办、县督考办等8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常规巡察工作。
二、巡察方式、任务分工
成立4个县委巡察组,采取“一拖N”的方式开展本轮巡察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梁黎军
副组长:冯贵华
负责巡察:县委办、县人民法院。
第二巡察组:
组 长:韦巧清
副组长:罗立洲
负责巡察: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局)。
第三巡察组:
组 长:唐煦锐
副组长:李层成
负责巡察: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检察院。
第四巡察组:
组 长:覃柳芳
副组长:郑雪
负责巡察:县政府办(含信息化办)、县督考办。
三、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置巡察信箱和接访点,由巡察组直接管理,在工作日时段(8:00—12:00,15:00—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联系电话:第一巡察组:7611531;第二巡察组:7611532;第三巡察组:7611533;第四巡察组:7611534。电子邮箱:lcxwxcb7611500@163.com。
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中共柳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