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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城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1-25 10:05 分享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办通〔2020〕58号)精神和柳城县《关于印发〈2021年度柳城县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柳城纪发〔2021〕2号)精神,经研究,推荐何海华、陈坤海等2名同志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1年1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柳城县向阳路24号,邮政编码:545200,联系电话:0772—7610985、7618103(传真)。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柳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柳城县委宣传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1.何海华,男,壮族,柳城县国营伏虎华侨农场茶厂厂长
2.陈坤海,男,汉族,柳城县农业农村局派驻社冲乡洛文村党组织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