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4-19 08:40 分享
发扬斗争精神、锤炼斗争本领,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锻造能力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藤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创新培训形式,通过集中学习、小组研讨、行动学习、知识测试等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业务能力水平。图为藤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以小组形式围绕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集中讨论。(藤县纪委监委 何捷清/摄)
北流市纪委监委把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图为该市纪委监委组织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纪律教育。(北流市纪委监委 陈林鑫/摄)
柳城县纪委监委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组织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线索查办、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在“实战”锻炼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图为该县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在交流讨论案件。(柳城县纪委监委 陈婕/摄)
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以来,龙州县纪委监委以学深细悟《条例》为契机,通过以县纪委常委会带头“示范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室组地“行动学习学”等多种渠道,并结合专业分析、案例对比等方式引导干部更加深入理解运用《条例》,进一步做细做实对全县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做到精准执纪。图为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新修订《条例》开展学习讨论。(龙州县纪委监委 农基椿/摄)
平乐县纪委监委以常态化学习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图为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到大发乡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现场“一对一”及时反馈评查结果,促进案件质量与办案能力“双提升”。(平乐县纪委监委 何世明/摄)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田东县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必修课”,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深悟透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图为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联学”的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田东县纪委监委 覃嫱嫱/摄)
钦州市纪委监委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纪法意识和专业本领,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采取“基础培训全覆盖、技能培训分类抓、专项培训点对点”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态化培训。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骨干在技能培训会上分享心得。(钦州市纪委监委 黎小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