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江清风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7-11 11:45 分享
柳江区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和执行中央巡察工作方针,统筹领导、高位推进、精准发力,深入推进新时期巡察工作,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2015年底以来,全区共开展廉情巡察2轮、常规巡察3轮,巡察单位党组织61个,发现问题485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8条,立案审查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挽回经济损失94.14万元。向组织部门移交问题11个,落实整改措施526条,约谈48人次,促使31人主动到纪检机关交待问题,退回违纪金额68万元。
一、在统筹领导和科学谋划上精准发力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区委将巡察工作列入重大议事日程决策部署,成立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坚持巡察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同步谋划,巡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推进、问题整改与党风廉政同步考核。区委全会将“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6个方面列入年度工作报告,作为重点巡察内容。
二是紧扣主题,找准定位。2015年以来,全区共开展了5轮巡察,从廉情巡察逐步过渡到政治巡察,通过巡察监督和意见反馈,促使61个被巡单位党组织深刻认识到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端正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真落实、不走样、不打折。
三是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区委从“五个高”统筹推进全区巡察工作,高起点站位、高层次决策、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推进、高水平保障。先后召开巡察工作会议6次,形成巡察决议6项,制定完善《中共柳江区委员会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时限及成果运用等内容,确保一届任期内对全区64个区直部门、5个区直国有企业、12个乡镇和151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二、在深化巡察和创新监督上精准发力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巡察,创新探索和完善党内巡察监督模式,坚持廉情巡察和常规巡察相结合、专项巡察与机动巡察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回头看”相结合,着重打好巡察“组合拳”。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向基层延伸。
一是紧盯目标巡重点。紧贴社计民生热点和脱贫攻坚,结合柳江近年出现的征地拆迁、扶贫低保、私车公养、重大项目、住房国土等领域出现严重违纪的案例,制定围绕“六个必巡”、紧盯“六个重点”:即围绕政治建设巡思想、围绕“四风”问题巡作风、围绕纪律建设巡监督、围绕脱贫攻坚巡推进、围绕从严治党巡廉洁、围绕问题整改巡落实;紧盯党的领导和建设、紧盯 “四风”和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两个责任”落实、紧盯扶贫领域和民生项目、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党风廉政和关键少数。
二是规范流程强效率。为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办将30多个党纪法规文件,汇编成《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制度汇编》,确保了巡察工作“一个调子”、“一把尺子”、“一个模子”,提升巡察工作的可操作性。强化巡察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培代训”“以干代训”、“以老带新”等多种培训模式,开展巡察培训15次,培训巡察人员100多人次,截至目前共遴选建立巡察人才库67人。
三是协同发力强监督。为凝聚监督合力,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巡察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江巡发〔2017〕1号)。健全巡察信息沟通,加强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横向沟通,做到“有备而巡”;健全巡察监督专业力量,抽调熟悉执纪审查、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巡察业务的干部加入巡察队伍;健全巡察结果协助处理,实行巡察监督与纪律审查相结合。与区纪委沟通对接,共同研判,做到“巡查结合”、“立巡立查”,巡察工作与查办案件对接,提高惩治效力。
四是创新方法强效应。通过区委宣传部、区电视台、“柳江清风”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布巡察单位、巡察时间、巡察内容、举报方式等,切实增强群众的参与度,扩大社会监督面。创新巡察方式,把握好听、看、查、访“四步法”,切实巡到实处、摸到实情。同时注意把握“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信访举报”、“调查走访”、“延伸了解”和“材料佐证”等六个重要环节紧扣,形成线索链条,真正做到巡深巡细巡透。2015年以来,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485个,经综合分析研判,形成问题线索59条,有效发挥了巡察政治“利剑”效用。
五是上下联动全覆盖。上下联动监督,区镇联动巡察,制定《柳江区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联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151个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将巡察触角向村(社区)延伸,督查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财务收支以及强农惠农、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三、在强化整改和标本兼治上精准发力
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注重巡察成果的转办、运用、整改和问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每轮巡察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助力器、推进剂。
一是及时移交线索,确保巡察运用到位。根据《柳江区巡察工作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办法》《柳江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办法》,每轮巡察结束,各巡察组整合问题线索,分类研判,将线索分类处置、整理移交和反馈。重要问题线索按照职能和权限,及时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移交;对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共性普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截至2018年5月,共对巡察发现的485个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其中向区纪委监委移交巡察问题线索48条、向区委组织部移送党建方面问题11个,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426条,转办信访件9件。
二是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和成效。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时整改。2015年以来,被巡单位对巡察反馈的426个问题真抓真改,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10个,正在整改116个,落实整改措施526条。巡察领导小组对整改“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采取约谈、曝光、通报批评等手段,以问责促整改。截至2018年5月,共约谈整改不力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长6人,通报批评单位党组织3个。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震慑和权威。为了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制定下发《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充分利用公开曝光、严肃问责、立案查处、警示约谈等措施,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有效手段。2015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初核48起,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起,警示约谈48人次,立案审查3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立案数占线索移交数的63%。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等典型违纪行为在“柳江清风”、柳江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标本兼治。以发现问题、扎实整改、促进发展基点,对巡察发现的管党治管建党普遍性问题,向区委汇报,为区委在管党建党、从严治党方面提供建议参考,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同时督促被巡察单位查找问题根源、完善各项制度、制定风险措施,提升党组织建设能力和治理水平。2015年以来,各被巡单位完善各项制度102项,切实达到以巡促管、标本兼治、促进发展的目的,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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