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10-23 11:01 分享
今年以来,我市纪委监委在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础上,突出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着重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根治“未病”“初病”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1—8月,我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5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75人,占比76.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6.5%。
突出建章立制,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规范化。
研究出台《柳州市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职责边界、适用情形、实施程序等措施20余项,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审批表》《提醒谈话通知书》等常用文书10份,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开展提供更加务实、更加细致的制度保障。以开展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为契机,明确各试点单位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特别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狠功夫,对经常性谈心谈话、“全天候”“近距离”监督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运用“第一种形态”作出了具体指导。
突出抓早抓小,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精准化。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从人员岗位、内设机构、单位三个层面入手,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人员岗位、内设机构、单位3张“风险清单”,推动廉政风险找得准、认得清,不求数量、重在精准,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00余项,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大力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决战行动”,对2018年至今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查,对清查出来的3285条问题线索进行梳理,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方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有效避免一大批小问题演变成为大错误,切实做到防微杜渐。1至8月,全市扶贫领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93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74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66倍,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突出提质增效,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长效化。
构建运用“第一种形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将处置方式细分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通报、诫勉等7种形式,并在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和跟踪问效等方面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入口关、使用关和评价关把握得更准更牢。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对问题轻微的人和事,采取一对一、点对点、实打实的处置,有效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做到既提醒又保护,达到警示震慑和关爱激励的双重效应。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后的跟踪问效,紧盯班子作风转变、个人前后变化、问题整改落实等,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有效防止了“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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