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12-31 18:29 分享
近日,柳江区纪委印发《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决纠治“四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及柳州市纪委相关通知要求,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戒认识问题做样子,整改问题走过场,解决问题一阵风、观望一阵“走着瞧”的不良心态,紧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以及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层层传压,动真碰硬,确保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各类“节日病”。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和柳江区委实施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及餐饮浪费行为;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和电子红包;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组织参加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年终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调研走访流于形式等增加基层负担行为;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教育监管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节日节前教育,深入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在清正廉洁过节上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不能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报销差旅费以及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之风,也不能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强化高压震慑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在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专项监督检查,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复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对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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