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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3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案例

来源:柳州纪检监察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2-05 09:02   分享

一、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原副校长姚宏、原校长助理李莉、教务科副科长闭柳蓉借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8月,姚宏、李莉、闭柳蓉等人根据工作安排参加由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在青海西宁举办的培训,培训时间为8月8日至14日。8月3日至6日,姚宏、李莉、闭柳蓉等人先后到敦煌鸣沙山、莫高窟和张掖丹霞地貌等景区游玩,8月7日赴西宁市,8月9日到青海湖景区游玩。姚宏、李莉、闭柳蓉均未报到及实际参加培训。之后,姚宏、李莉在其参与管理的某培训学校报销上述旅游费用共计17200元(人民币,下同),闭柳蓉等人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报销上述旅游费用共计13853.5元。2019年6月28日,姚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闭柳蓉免予党纪处分、进行诫勉谈话,三人上交的违纪所得,由市纪委收缴国库。

二、融水柳银村镇银行原董事长邹晓祥、原行长梁晓军接受服务对象安排旅游问题

2014年8月26日至30日,邹晓祥、梁晓军与融水柳银村镇银行员工及家属共18人,违规接受柳州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城公司)的安排,在金城公司员工张某等人的陪同下,前往香港、澳门旅游,旅游费用共计77040元。此外,邹晓祥、梁晓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30日,邹晓祥、梁晓军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建议融水柳银村镇银行解除与邹晓祥、梁晓军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违纪所得由市纪委收缴国库,二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柳州市医药学会办公室主任、医药情报所所长马顺平以外出考察名义组织并带队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7月19日至25日,马顺平个人决定以学习考察为由,通过柳州某国际旅行社组织柳州市各医疗机构分管科研科教、技术情报工作人员25人到新疆旅游,费用共计152250元,由所在单位公款支付。其中,柳州市医药学会、柳州市医药情报所公款支付48720元;其他单位用公款支付103530元。2020年2月28日,马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交暂扣的违纪所得由市纪委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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