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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北隆村委主任韦香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柳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6-09 10:20   分享

韦香新身为中共党员,时任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北隆村总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并发生交通事故,并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1年6月8日,韦香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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