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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赵本高 发表时间:2020-09-08 15:16 分享
“以前只知道巡察组是来监督我们工作的,没想到现在有机会给他们提意见。”自柳州市委第十轮巡察开始,市委巡察机构在反馈会上增设了一个环节,邀请被巡单位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巡察组的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建议。对于这样的新变化,不少被巡单位的党员干部颇为意外。
今年4月,参照自治区巡视机构做法,结合柳州实际,市委巡察办出台《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和纪律情况开展巡察后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从第十轮巡察开始探索开展后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将上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巡察机构干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评估反映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改进措施,对评估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查实后将进行严肃问责。
巡察后评估工作由市委巡察办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无记名调查问卷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巡察组在巡察期间遵守有关作风、纪律方面规定的情况,接受被巡单位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的“再监督”,助推巡察质效再提升。第十轮巡察后评估共回收调查问卷337份,未收到有关巡察组工作纪律和作风问题的反映。
下一步,市委巡察机构将持续推进巡察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完善评估内容、形式和应用,更加精准地了解、监督巡察组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为高质量完成全覆盖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柳州市委巡察办 赵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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