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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柳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2-08 17:25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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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1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简称柳江区纪委监,接受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工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纪检监察机构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内设十个职能工作室,十一个派驻纪检组和下设二层事业单位一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区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柳江区委巡察办挂靠管理。

柳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及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柳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组编制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人员65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人员8人,公益性岗位2人;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年末在职人员4人;柳江区巡察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年末在职人员10人,公益性岗位1人。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监督内容具体、发现问题具体、整改要求具体”。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及自治区、柳州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基层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监督。协助区委落实主任责任,把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统一起来,结合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继续发挥“两个责任”科技监管平台作用,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两个责任”平台进行日常监督。督促党委(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好班子、管住队伍,倒逼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推动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任地管党治党,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管党治党责任一贯到底。

(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的判断和“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的要求,坚持严的总基调,一刻不停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雅贿”“低买低卖”“影子股东”“亦官亦商”等隐性腐败、变相腐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坚决处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不收敛、不收手腐败增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持文明办案,坚决守牢办案安全生命线。

(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继续用好“一校二园”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坚持理想信念引领,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警示教育直击病灶、感化人心,让警示教育达到“人病我防”的效果。选树一批勤廉榜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修身律己、崇廉向善,培养高尚情操。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党纪党规知识竞赛、“荷风廉韵”等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加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编印典型案例集、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用好“活教材”,提升教育效果。

(五)突出巡察监督定位“两个维护”为巡察根本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科学统筹谋划,制定好巡察工作规划。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和一次换届纪律专题巡察。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区委重大工作部署,发挥机动式巡察“短平快”的灵活优势,切实做到区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巡察工作就跟到哪里;哪里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哪里就有巡察,形成巡察监督随时在身边、巡察利剑时刻高悬的震慑新常态为促进基层治理、保障乡村振兴提供政治保障。

(六)注重干部使用培养。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特别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争取在区委的支持下,加大干部流转,优化干部结构,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专业人才。持续抓好全员培训,认真组织理论培训、业务培训,继续采取跟班办案、实战练兵的方式,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纪检监察考核体系,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关怀、情感上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1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收入总预算1963.37万元,同比增加216.3万元,同比增长12.3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3.37万元,同比增216.3万元,同比增长12.38%

2、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同比增(减)××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支出总预算1963.37万元,同比增216.3万元,同比增长12.38%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60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53%同比增168.93万元,同比增长11.80%

2)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0%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02.4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31%同比增25.56万元,同比增长14.45%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3.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21%同比增9.92万元,同比增长18.62%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7.0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94%同比增11.87万元,同比增长13.9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9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6%同比增269.24万元,同比增长20.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72.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91%同比增255.26万元,同比增长22.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52%同比增12.54万元,同比增长6.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7%同比增1.44万元,同比增长18.6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64%同比减52.96万元,同比下降12.6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预算354.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85%

资本性支出支出支出预算11.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2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财政拨款支出196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600.64万元;

2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0.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02.4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3.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7.0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1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3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0万元。

(二)202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3.34万元,同比减3.91万元,同比下降22.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没有此项计划;

    2、公务接待费5.34万元,同比增1.09万元,同比增长25.65%,原因是人员增加,学习交流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8.00万元,同比减5.00万元,同比下降38.46%,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同比减5.00万元,同比下降38.46%,原因是我单位加强公车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同比增(减)××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1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19.7万元,同比增4.51万元,同比增长3.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7.00万元,同比减39.98万元,同比下降85.1%。其中:货物政府采购预算7.00万元,工程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4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03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1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本单位本年度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主办:中共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1号联系我们:0772-72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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