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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4名村干截留侵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被通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7-08-23 15:41   分享

  近日,陆川县对温泉镇风淳村4名村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截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指标,非法占有国家救济资金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008年至2015年期间,温泉镇风淳村总支部书记沈业金、村委会主任沈友球、村委会副支书刘海英、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陈媛清等人,在协助温泉镇政府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为增加个人收入,共同密谋并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截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办理在各自亲属名下,非法占有国家救济资金共185899元。其中:沈业金个人截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51人次办理在其儿子沈X浪、女儿沈X莲名下,非法占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5011元;沈友球个人截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56人次办理在其妻子吕X琼、其儿子沈X浪和沈X钢名下,非法占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3315元;刘海英个人截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56人次办理在其丈夫詹X军、其家婆黎X珍、其丈夫弟弟詹X胜名下,非法占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0482元;陈媛清个人截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40人次办理在其丈夫沈X清、其女儿沈X名下,非法占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7091元。沈业金、沈友球、刘海英、陈媛清4人违反廉洁纪律并涉嫌贪污犯罪,2017年8月,陆川县纪委给予沈业金、沈友球、刘海英、陈媛清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这些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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