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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三统一、三同步、三保障” 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柳州纪检监察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2-26 17:46   分享

    2018年5月开展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以来, 我市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在全区先行先试、探索实践,积极坚定、审慎稳妥开展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通过 “三统一、三同步、三保障”扎实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目前,全市86个乡镇均配齐2名乡镇监察专员,乡镇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0.76万人提高到3.5万人,探索建立了乡镇监察工作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2018年以来,全市86个乡镇共接受信访举报47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258件,立案589件,结案5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7人(其中党纪处分525人,政务处分32人),特别是8月份完成试点工作以来,已有13个乡镇以县区监委名义对17名非党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乡镇监察专员根据授权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处置的成效初步显现。 

  一、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三统一”确保改革同频共振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坚决扛起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学深悟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及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精神,把开展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重要手段,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了做好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统一组织领导。市、县、乡三级党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当好“施工队长”,市委书记郑俊康大力支持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听取情况汇报,亲自审定指导意见并作重要批示。市县两级均成立由纪委监委、组织、编制、财政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的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纪委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对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县区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和协调帮助解决问题,加强研判和指导,有效促进全市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统一实施步骤。注重顶层设计,在深刻领会上级改革精神以及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经验基础上,研究起草《关于开展柳州市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于6月初以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名义印发,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重点任务、工作保障以及工作要求等,从市级层面做好总体设计安排。各县区均于6月底前印发《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试点任务统一细化为制定方案、选配人员、探索建立配套制度等3个关键环节,统一“施工图”“时间表”,为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抓住重点,扭住关键,“三同步”确保改革落地生根 

  一是同步定编制。赋予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以县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监察专员身份,在县区监察委员会和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各县区监委分别在每个乡镇设立2名派出监察专员,同步在现有乡镇行政编制中单列编制,不增加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其中1名乡镇监察专员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另外1名为专职监察专员,有效解决干部编制使用问题。 

  二是同步定人员。明确乡镇监察专员资格条件,除乡镇纪委书记外,另外一名专职监察专员从乡镇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中共党员中推荐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也可适当推荐,不唯年龄论,不搞一刀切,充分考虑乡镇干部人少事多的实际,减轻改革试点工作对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影响。严格把好监察专员“入口关”,各县区纪委在规定时间内,深入乡镇,全面了解乡镇政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干部意愿等情况,与乡镇党委书记面对面座谈,多角度听取对推荐干部的客观评价,认真查阅推荐干部的档案资料,经县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县区党委常委会审议,以县区纪委名义下发干部任职通知,各县区乡镇监察专员实现同步到位。 

  三是同步定职责。乡镇监察专员根据县区监察委员会的授权,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六类监察对象”进行监督、调查、处置,提出监察建议,对于乡镇的监察对象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由县区监委办理。赋予乡镇监察专员相应权限,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坚持机制建设在前,市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探索制定《乡镇监察专员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6项履职配套及管理制度,统一在全市各乡镇同步推行,确保实现乡镇信访受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高效对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强化培养,规范建设,“三保障”确保改革基础夯实 

  一是业务培训有保障。市纪委高度重视加强对乡镇监察专员的业务培训及能力锻炼,及时举办全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大抽调乡镇监察专员到市纪委参与专项工作实践培养力度。各县区纪委分别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纪检监察知识测试、抽调参与专案工作等方式,提升乡镇监察专员掌握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能力,以实际行动打造出一支适应基层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需要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是办案设施有保障。完善乡镇办案硬件设施建设,督促各县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需要,对已有硬件设施进行升级,保障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至少要实现“八个一”,即配置一部专用公开举报电话、一台专用传真机、一台专用笔记本电脑、一台专用便携式打印机、一台专用碎纸机、一组专用密码柜、一部专用数码相机、一支专用录音笔。巩固提升基层信访举报标准化工作,除1个乡镇因移民搬迁暂缓建设外,其他85个乡镇全部完成信访接待室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实现“谈话室”建设全覆盖,制定出台乡镇“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审查调查谈话全部同步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规范了“走读式”谈话工作,保障了审查调查安全。 

  三是工作经费有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乡镇监察专员的工作经费、办案经费列入县区或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适时调整。乡镇监察专员享受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待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与县区纪委监委一致,有效激发他们干事创业动力。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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