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江清风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8-03 17:07 分享
“我反思自己这几年收受财物的过程,深感走到今天是必然的,都是我自己罪有应得,思想松懈贪欲就开始作祟,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很难收手了,回想这几年,我深知对不起党,只恨自己悔不当初……”这是原柳江县国土局副局长刘成在检讨书里的自白。
“自欺欺人”伸出手
刘成任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分管土地征收拆迁工作。2012年10月的一天,柳江县某房地产公司老板为了尽快办理土地证,加快该公司地产项目开发进度,于是跟时任副局长的刘成搞好“关系”,趁中秋之际请刘成吃饭并在饭后送了一盒月饼给刘成,刘成回家拆开包装后发现里面有一个信封装有1万元现金,刚开始刘成也想过退还,但对方说刘成懂业务,自己又是搞地产开发的,只是朋友间的来往,遇到业务方面的问题咨询下刘成就可以了。刘成听该老板这样说自认为也是这么一回事,于是在金钱的诱惑面前,放松了警惕,选择了用“自欺欺人”的方式来麻痹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老板给予的“好处”。
“习以为常”成自然
当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贪念就会如同疯狂的“猛兽”一般吞噬人的灵魂……此后,每逢节庆日,该老板都有一些“礼品”送给刘成,而对于这一切,刘成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从最初的被动收受发展到了主动索要,贪婪的闸门彻底打开。
2015年11月,刘成想在柳州买房资金不够,便在电话里向该老板提起此事,几天后老板便用环保袋装着8万元现金拿给刘成,随后刘成在柳州办理了购房手续。刘成名义上说这笔钱是借的,等有钱了就还,可事实上双方都“心知肚明”,后来谁也没有再提起过“借钱”的事。从2012年至2016年1月间,刘成分别6次收受柳江县某房地产公司老板以“礼品”、“借款”等名义送给的现金共计18万元。
幡然醒悟为时晚
终于一天,该老板涉嫌行贿行为“东窗事发”受到检察机关的传讯,刘成这才幡然醒悟,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受贿事实。2016年9月,刘成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刘成主动投案自首退还全部赃款,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柳江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从刘成受贿案不难看出他的贪腐是由畸形的官商关系引发的,刘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大额财物。整个案件过程的发展起始于个别房地产商人利用“过节费”、“送礼盒”、“借款”等名义奉上礼金,借此与公权力“套近乎”,使尽一切手段极尽巴结攀附,导致刘成逐渐抛弃党性原则、丧失廉洁自律意识,将手中的权力当做“印钞机”,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最终辜负了组织的期待,堕入贪腐的万丈深渊。究其原因,都是从自身的思想蜕化开始的,是不断膨胀的贪欲驱使刘成最终走上了一条自毁前程的不归路,自知东窗事发,但为时已晚。
执纪者说:罔顾法纪必遭严惩
刘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恪尽职守,却理想信念滑坡,道德底线丧失,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性质极其恶劣。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诱惑,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不可触碰的“底线”,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守纪律、讲规矩,而且在八小时之外也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警醒的能力,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面前经得起考验、挡得住诱惑、守得住清白。加深对“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理性思考,从思想和行为上认真反思,该不该、值不值,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事实一次次告诫我们,党纪国法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任何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都逃不过法纪的严惩!
主办:中共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1号联系我们:0772-7212446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