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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权妄为,让他最终走向违法犯罪深渊 ——原柳江县农机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韦祖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7-30 10:02   分享

“我知道自己错了,我愧对党组织对我的培养,走到今天这步都是我自己造成的。”2020年3月16日,原柳江县(现为柳江区,下同)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原柳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韦祖用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经查,韦祖用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受贿35万元。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一名代表公平正义的执法者,却一步步陷入权钱交易的泥潭,最终沦为阶下囚,手握权力迷失自我的他,如今只能在铁窗里悔不当初。

    公权私用 走上歧路

    1988年的夏天,从警察学校毕业的韦祖用怀着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进入公安局,被分配到派出所工作。踏实认真、积极肯干是领导和同事对他的评价。凭借着突出的业务能力,韦祖用很快就走上管理岗位。2005年至2010年,韦祖用先后担任柳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副局长等职务,分管禁毒、法制、维稳、监管、刑侦、经侦等工作。手握权力的他,面对外界的各种诱惑,忘记了自己的初心,逐渐被欲望吞噬。
    2008年8月一天晚上,在柳江县拉堡镇柳堡路某餐馆发生一起多人打架斗殴事件,现场多人被砍伤。事情发生后,柳江县公安局随即立案并展开调查,将涉案人员全部拘留。经法医鉴定,当天现场有3人受轻伤,2人受轻微伤。
    “打人犯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帮打听一下情况。”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本应被移送司法机关,除民事赔偿以外还应接受刑事处罚,但韦祖用却利用柳江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居中“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并签下经济赔偿协议。事后,提供“帮助”的韦祖用非法收受犯罪嫌疑人给予的“感谢费”5万元。

利用公安人员的身份,打探案情,做刑事案件的说客,为涉案人员充当“保护伞”。初尝甜头的韦祖用,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迷失了方向,走上了歧路。

为谋私利 深陷泥潭

    2012年4月,调离柳江县公安局坐上柳江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位置的韦祖用,对下属单位的项目工程实施拥有决定权和审批权,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贪欲逐渐增强。
    “韦局长,我这里有个项目准备开工了,能否给关照关照?”2015年下半年,柳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标了柳江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柳江县农机供应公司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司法人代表韩某为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关照,顺利开展项目,主动找到韦祖用。
“    你这个事情我可以帮你‘打探’一下,正好,我家有套房子正需要装修……”韩某听后立刻“心领神会”。事后,韩某找到韦祖用,送给其30万元现金,并帮助韦祖用装修其在柳州的房子。
“    我当时抱着侥幸心理,见钱眼开,就收下了,以为偶尔一两次没有人知道。”深陷欲望泥潭的韦祖用,在使用权力上越来越恣意妄为,只要是能够以权谋私的事项,韦祖用全都来者不拒。

知法犯法 自食其果

    贪欲的膨胀,让韦祖用迷失在权钱交易的快感当中。作为一名执法者,韦祖用知法犯法,将手中的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丧失了领导干部的初心和使命。2019年1月21日,韦祖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本案给广大干部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终将自毁前程。作为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无论身处什么岗位,担任何种职务,都应经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同时应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廉洁当作一面镜子,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坚持高标准,时刻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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