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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南区纪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3-28 22:10 分享
近期,柳南区纪委查处了柳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柳州市第二十二中学12次以“三八”活动等名义开展工会活动,共计转账95450元到柳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该校副校长、工会主席卜智杰在负责活动物品的采购过程中,将转账金额全额换取购物卡,并将实际采购后的余额以购物卡的形式留存保管。2016年9月,其以工作表彰奖励为名发放共计2000元购物卡。卜智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该校党支部书记韦秀松、原校长王继红因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