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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南区纪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5-21 22:08 分享
近期,柳南区纪委查处了汪海涛违反规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初以来,柳南区多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汪海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柳南区环卫所副所长兼工会主席期间,在单位已安排办公室的情况下,仍擅自使用其他办公场所办公,在上级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及多次督查要求整改后,汪海涛仍存在整改不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给予汪海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挂任的柳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