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南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8-20 09:20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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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柳南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柳南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区纪委的职能是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区监委员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柳南区纪委监委现设内设机构6个。具体情况如下: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3个派驻组:区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区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区纪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组。
(二)柳南区纪委监委属行政单位,实有编制31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 柳南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481.41万元,支出总计459.4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分别增加33.52万元,2.35万元;分别增长7.48%,0.51%。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481.4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91万元;占比99.89% ;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5万元,占比0.11%。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45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51万元,占79.34%;项目支出94.9万元,占20.6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81.41万元、459.4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分别增加33.52万元,2.35万元;分别增长7.48%,0.51%。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2.35万元,增加0.1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根据公开表格作表述)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4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45万元, 占83.68%;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6万元,占6.33%;卫生健康支出22.57万元,占4.91%; 住房保障(类)支出22.83万元,占4.97%,其他支出0.5万元,占0.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9.42万元,支出决算为45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9.3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 94.96万元,支出决算为9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 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9.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0.68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55.1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30万元、 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2.83万元。
公用经费48.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6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2.09万元费、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2.78万元、差旅费5.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46万元、委托业务费0.28万元、工会经费2.42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2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基层扶贫、督察办案多,出差办案用车次数增多。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1万元,上升3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1万元,上升3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去年持平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扶贫、督察办案多、出差办案用车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去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22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扶贫、督察办案多,出差办案用车次数增多。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0万元、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等于预算数。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0%。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按照财政局要求,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相关绩效自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2万元,比2018年减少9.33万元,减少16.02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五险一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