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 作者: 发表时间:2023-03-01 15:30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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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承担全区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引导、监控及处置工作;承担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电化教育工作;编辑制作和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作有关党风廉政教材、电教片;策划实施各类廉政文化活动;承担全区反腐倡廉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案件图片、影像资料的摄制、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属于柳南区纪委监委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958790.9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256.4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部分社保款到今年。
二、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958790.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4066.54元,上年结转结余64724.4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256.4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部分社保款到今年。
三、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958790.97元,其中:基本支出703790.97元,项目支出255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256.4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部分社保款到今年。
四、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8790.9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256.4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结余。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94066.54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64724.4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3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59.2元、卫生健康支出67618.54元、住房保障支出97023.23元。
五、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58790.97元,其中:基本支出703790.97元,项目支出255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256.46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事业运行436740.1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311377.4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业务经费支出等。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55000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同比增加255495.99元,主要用于征订全区党风廉政书刊、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宣传经费。增加的原因是部分事业运行支出调整为其他纪检监察事业支出。
(三)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649.84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2649.84元,用于支付工会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今年工会经费支出预算由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支出,今年该科目预算数是上年结转数。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753.1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10889.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减少的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减少1名。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006.08元,全部为基本支,同比增加32006.0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增加的原因是去年未安排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35402.45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6736.5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及其他医疗费用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减少1名。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32216.09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7862.7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费。增加的原因是去年结转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到今年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97023.23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38041.1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增加的原因是去年结转部分公积金到今年支出。
六、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3790.97元,其中:人员经费629596.9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878元、津贴补贴8320元、奖金91800元、绩效工资12119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753.12元、职业年金缴费32006.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020.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216.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94.3元、住房公积金97023.23元、医疗费288元。人员经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65637.8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公用经费7419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50元、印刷费1500元、水费1250元、电费4000元、邮电费3250元、物业管理费1000元、差旅费16500元、维护费2000元、会议费2000元、培训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1750元、工会经费71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00元。公用经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1894.32元,增加的原因是去年部分工会经费结转到今年。
七、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同比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750元,同比去年持平。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八、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参照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7419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50元、印刷费1500元、水费1250元、电费4000元、邮电费3250元、物业管理费1000元、差旅费16500元、维护费2000元、会议费2000元、培训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1750元、工会经费71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00元。公用经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1894.32元,增加的原因是聘用人员工会经费列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柳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元,同比去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有车辆0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