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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3-31 08:55   分享

一、融水县融水镇原党委书记何声亮违规收受扶贫工程老板财物问题。2013年、2014年间,何声亮为道路工程改造承包商罗某、王某在县城道路改造和村屯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罗某给予的感谢费8万元和王某给予的感谢费1万元及烟酒(折合人民币价值共计1100元)。2017年,何声亮将9万元分别退还给罗某、王某。2020年1月,何声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站长韦建马驻村工作期间违规重复领取伙食补助问题。韦建马在担任柳南区洛满镇龙范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期间违反扶贫工作规定,在已经享受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的情况下,重复申报领取其他伙食补助共计10500元。2020年1月,韦建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多领补助已全部退回。

三、柳江区社会保障事业局养老待遇股股长黄柳英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向已故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间,黄柳英未能正确履职尽责,未按规定审核全区各乡镇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导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柳江区向158名已故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共计473701.22元。2019年12月,黄柳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发资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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