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鹿寨县纪委监委 作者:鹿寨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10-29 17:45 分享
“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外出查办案件,无法集中时间开展学习。”
“学习缺乏主动性,‘我要学’的意识不高。”
“学习活动形式不够创新,吸引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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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县纪委监委党员干部开展“行动学习进支部”活动。
县纪委监委将“行动学习”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方法,围绕“如何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这一主题,党员干部集思广益,综合运用头脑风暴法、团队列名法、思维导图等具体方法,分析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要建立流动学习点,制定学习计划,由审查调查组组长组织办案人员在留置点或谈话室进行学习。”
“要完善奖惩机制,对多次未参加学习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并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党员干部们经过反复思考和热情讨论,提出了18个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建议,根据重要/紧急性矩阵法,形成“增强学习实用性”、“丰富活动形式”、“建立奖惩机制”、“定期检验学习成果”等有效措施。
在日常学习工作中发现问题,在“行动学习”中破解难题、提出对策、优化方案,既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向心力,也更好的将学习与业务结合,形成在“学中干、干中学”的良好氛围,活动受到党员干部们一致好评。
“下一步,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并检验学习成果,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效率,同步推进党建学习与业务发展,起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鹿寨县纪委监委党总支部书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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