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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鹿寨县纪委监委   作者:鹿寨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1-23 08:55   分享

    鹿寨职业教育中心教务科原科长王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王飞利用其担任教务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为承接本校教学设备采购的承包商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承包商送予的财物及烟酒茶叶一批。事发后,王飞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如实交代本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并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全额上缴违纪违法所得8.78万元。2019年12月,王飞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寨沙镇河岭村包村工作组组长唐林酗酒滋事问题。2019年7月19日中午12时许,唐林应邀前往寨沙镇某村群众家中参加聚餐活动并饮酒,于当日14时30分离开该村后,辗转两个行政办公场所滋事闹事,并损坏某村委办公设备电视机1台,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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