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鹿寨县纪委监委 作者:鹿寨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4-21 18:05 分享
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原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原鹿寨县卫计局)财务股出纳杨光曦(已判决)累计挪用公款9846220.7元(含鹿寨县红十字会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和指定困难户大病救助款1345222元),致使国家资金遭受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县财政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并予以通报。
1.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华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分管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工作期间,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弱化虚化,对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疏于监管,导致发生多人违纪问题,2019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财政局社保股原副股长闭向军
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在履行归口管理单位账户资金拨付审核及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2019年9月,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3.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翁小清
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不认真履行归口管理单位财政资金拨付审核及监管工作职责,2019年9月,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县财政局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原主任梁耀成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主持部门全面工作期间,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不到位,2019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县财政局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副主任赵鑫青
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在代理履行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2019年9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县财政局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郭玲
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未认真履行其对账岗位工作职责,2019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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