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鹿寨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0-10-09 17:49 分享
根据县委部署安排,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第九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办、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委编办、县史志办、县文联、县侨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糖办、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等13个单位。
二、巡察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中共柳州市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以赴完成本届党委巡察全覆盖任务,深化拓展巡察质量提升工程,突出“三个聚焦”,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融合,夯实组织基础、建强巡察铁军,充分发挥新时代巡察工作对建设鹿寨“三个建成”的监督保障作用。
三、巡察方式
成立4个县委巡察组,以“一托N”的方式开展县委第九轮常规巡察。
四、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含不设党组(党委、党工委)]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十四届鹿寨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鹿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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