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鹿寨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7-08 19:25 分享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县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县侨联、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县史志办、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文联、县林业局党组、县林场等8个单位。
二、巡察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相关内容,查找落实决策部署和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提升,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巡察方式
成立4个巡察组,各组以“一托二”的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四、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十五届鹿寨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鹿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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