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鹿寨县纪委监委 作者:鹿寨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4-14 17:25 分享
完善监督体系 保障制度执行
为鹿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鹿寨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4日)
韦桂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鹿寨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柳州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部署我县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县委对全会高度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审议了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刚才,县委书记何世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柳州市委郑俊康书记在柳州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手段不活,发现问题不够及时,监督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有的日常监督不够到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学习不透彻不深入,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不足,作风不实,担当不够,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柳州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推进鹿寨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鹿寨“三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两个维护”常态化具体化
强化思想引领。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提高认识中增强学习自觉,在系统把握中领悟精髓要义,在学用结合中践行使命担当。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生课题,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明政治纪律。以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职责,落实好对标看齐之责、贯彻落实之责、督促检查之责,体现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言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
聚焦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解决体制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强化对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役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确保政令通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聚焦权力正确运行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完善专项治理“7+1”工作机制,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项目落实、资金管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等方面,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巩固年活动,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全面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动向,找准“打伞破网”主攻方向,持续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做到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有腐必查,除恶务尽。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紧盯管党治党不力、打击惩治不力、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从严查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信息互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技术互补等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精准打击合力。
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从快从严查处教育就业、卫生医疗、住房养老、社保低保、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工作作风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分系统、分领域地开展专项集中整治,针对整治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强化对典型案例的督促整改,推动综合施治,促进建章立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促进基层干部公正廉洁履职,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补充的监督体系
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机制。积极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建立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体制和协调机制,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清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机构建设,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对县属国有企业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履行监察权的监督指导,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深化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评价考核机制,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加强协作配合。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深化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配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本级相关制度规定,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四、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完善日常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重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谈心谈话、抽查检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形式,督促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的分析研判功能,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利器,着力清除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苗头性隐患,实现监督意见运用常态化,日常监督精细化,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总目标,切实强化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强化对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六稳”工作的监督,督促各部门破瓶颈、建机制、优环境,全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优先处置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涉企管理服务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协助党委建立容错纠错正面、负面清单,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鼓励改革、宽容失误,对敢于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奋勇争先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大胆容错纠错,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干部关爱机制,完善回访制度,定期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关爱活动。
五、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突出监督重点。以钉钉子精神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严起,把整治打折扣、搞变通、喊口号为重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巩固扩展作风专项整治成果,严查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大力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力,强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整治监督,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我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聚焦新情况新特点开展专项监督,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党政机关二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乡镇基层等,坚决查处私车公养、变相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和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注意防范查处转嫁下属单位开支、“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婚丧喜庆事宜“躲猫猫”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收受名贵特产或特殊资源类礼品的行为,在小事小节上抓细抓实,推动作风状况整体好转。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大数据”核查等方式,深究细查“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建立长效机制。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不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机制,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广泛宣传党的纪律和廉政政策法规,弘扬新风正气,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勤勉、真抓实干,营造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强化精准问责,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制度,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
强化政治巡察。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三个聚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聚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方面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看齐。
提升巡察质量。紧扣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在常专结合、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的基础上,发挥专项巡察“短平快”“灵准狠”等特点,提升监督实效。建立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支持协作机制,与公检法司等单位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增强监督有效性。年内对20个县直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圆满完成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实现巡察全过程留痕,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巡察结果“双向反馈、问题督办、同步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对巡察结果的通报汇报,重点问题线索严格督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巡察建议书,责成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集中整改,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双向发力,推动被巡察单位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协同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细化量化权责清单,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巩固提升巡察成效。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金融、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设租寻租、侵吞国有资产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利用个人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建设工程市场良性竞争。
织密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把调控权、审批权、执行权、监管权关进严密的制度笼子。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抓好处分决定、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工作建议的执行,堵塞漏洞、强化监管,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含金量”,推动制度笼子越织越密。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以案促教,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推行“警示教育+正向激励+倡廉展播”廉政教育模式,推动润物无声、入脑入心的效果。拓宽警示教育渠道,以通报曝光、旁听庭审、廉政集体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多举措、精准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开展“勤廉榜样”宣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对标先进典型找差距、查不足。加大廉政文化培育力度,强化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深挖乡村廉政文化底蕴,展播廉政公益广告。
八、坚持高素质专业化,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推动党史、纪检监察史教育常态化,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完善机关治理。聚焦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增强“主动转”的自觉。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考核,健全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的干部培养原则,实行干部全过程培养机制,以“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工作要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突出专业训练,强化实战练兵,增强干部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方法,增强斗争本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干部系统内外交流,注重引进政治好、能力强、作风硬的综合型人才,注重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正向激励,关心关爱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宣传活动。
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支部作用,多渠道听取意见反映,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和干部家访,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督促报告个人重大情况,加强对职权履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履职过程监督,严禁和防范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奋力书写鹿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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