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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鹿寨县纪委监委   作者:鹿寨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9-22 15:45   分享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收文原则

    (一)外来公文、资料由办公室统一签收、拆封。若写明领导亲收的由领导签收、拆封;写明各室收启的由各室签收、拆封;属信访举报件的由信访室签收、拆封。

    (二)本委收到的公文、资料拆封后,由专人进行分类登记、编号,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呈委领导阅示或传阅有关室办理。急办文件随到随办,传阅文件不超过三天。文件呈阅后,办公室应及时将领导批办文件转有关室承办或传阅。并按轻重缓急催办落实。

    (三)文件承办室在交办事项办妥后,应按时向领导报告承办情况,向办公室通报结果,将相应文件退还办公室归卷存档。

    (四)各室接收的上级部门或外单位传送本委的公文,统一交办公室签收、登记、清办、分发归档和清退。

    二、文书处理原则

    (一)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综合性的文字材料,如本委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由办公室负责。综合材料涉及各室业务的,各室必须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办公室综合。

    (三)机关党总支部的文字材料,由党总支部负责。

    (四)业务性的文字材料,由各室负责。如遇同一内容又涉及两个室以上的文字材料,由委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协调相关室合作完成。

    (五)各种文稿应严格按照规范的公文格式撰写,内容要求原则上为一文一事。文稿拟好后,在封面装订发文稿纸,按要求写明标题、密级、文号、主题词、主报(送)机关、发文日期、下发单位、打印份数等内容送办公室审核。

    (六)材料送审前,各室主任要认真核稿把好文字关,初稿出来后送分管领导审阅,形成审定稿后送书记、主任审定;凡以委名义草拟的文件材料均由办公室审核校对、编号后送委领导签发。以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由各室负责校对,发文时留存二份备案。

    (七)审批文件按以下原则办理:属于重大问题,由书记或主任审批,或以常委会或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属于职权范围的日常工作,按照分工由分管的副书记或副主任处理。

    以县纪委或县监委名义发文,一般性文件(如通知、函、复函等)由分管副书记签发;属于重要文件,由分管副书记审核后送书记签发。

    拟稿、核稿和签发文件使用水性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并签署全名和日期。

公章管理制度

    一、委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公章管理人员应增强责任感,防止公章被盗、遗失。

    二、公章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未经委领导批准,不得将单位公章带出办公室,更不得将单位公章交其他人代管、使用。

    三、使用公章时应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各室的一般公务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重要公务用章须经委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使用。

    四、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所有用章情况一律登记在册,涉及案件或其他机密材料用章的实行专本登记。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自动化设备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摄像机、录音笔、照相机、监控设备等,以下统称设备。为管理和使用好办公自动化设备,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室应固定专人负责保管各室的设备,平时进行必要的安全和卫生保养。

    二、要爱惜设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正确操作,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在使用设备期间,必须保持其清洁卫生,不准在设备旁吃零食、乱扔果皮、杂物和吸烟等。

    三、严禁在办公室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现打雷、电压不稳定时,应及时关闭设备。

    四、设备工作时应尽量避免人为的震动,预防设备的敏感部件损坏。

    五、下班后,应关闭插座电源,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六、在电脑上使用磁盘、U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时,必须确保安全,小心使用,预防电脑染上病毒。

    七、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报告办公室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人员不得自行开机箱检查。

    八、未经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到本单位使用电脑及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

    九、严禁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需请假(含事假、病假、年休假、产假)时,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室主任签意见后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最后交办公室统一登记考勤。

    (一)各室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的由室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包括补休在内);

    (二)各室主任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批准(包括补休在内);

    (三)副职领导(含常委、委员)请假1天的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书记批准;

    (四)书记请假按市纪委、县委相关程序办理。

    请假时必须办完手续后方能离岗,否则视为缺勤,如有特殊情况当时未来得及办理手续的,须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对于请霸王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二、年休假按规定享受,由各室安排办理手续,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达2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三、休假结束后应按时回单位上班,并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仅指事假、病假)的要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过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服务宗旨;

    (三)党纪党规和反腐倡廉知识;

    (四)时事政治。

  二、学习培训的原则

    (一)思想性原则,严格党性要求;

    (二)鼓舞、尊重、关心和理解的原则,着眼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把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结合起来;

    (三)民主的原则,党内生活坚持双向和多向交流;

    (四)开放式教育原则,坚持把教育寓于各种有益的、有吸引力的活动之中;

    (五)发挥优秀党员的示范作用,借以影响、带动周围的党员;

    (六)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使党员教育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学习培训的方式

    (一)每月由一名以上室主任在全体干部职工会或党支部“主题党日”上领学本室业务知识、党纪党规、典型案例分析等,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的学习交流;

    (二)委每年选派委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

主办:中共鹿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鹿寨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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