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鹿寨县纪委监委 作者:鹿寨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1-02-26 12:00 分享
鹿寨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鹿寨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鹿寨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柳州市委、柳州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柳州市委、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纪委、柳州市监委员会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及其他重要、复杂案件;按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按规定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召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纪政纪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联系本县实际,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草拟有关党纪政纪的规章制度。
(八)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制订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地方性行政监察的规章或规范文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各室主任、县直党委(工委)纪委书记、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后,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预算由县纪委监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构成。其中
(一)行政单位3个,是县纪委监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是鹿寨县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
机关本级内设10个机构: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07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99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3人。
编内在职96人,其中:行政在职92人,全额事业在职1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补助13人。
第二部分:鹿寨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鹿寨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616.77万元,同比增加121.11万元,同比增长8.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6.77万元,同比增加121.11万元,同比增长8.0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61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1%,同比增加151.78万元,同比增长11.44%;项目支出13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9%,同比减少30.67万元,同比下降18.0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xx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120.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31%,同比增加39.39万元,同比增长3.6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60.1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6.08%,同比增加54.71万元,同比增长26.64%。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1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1%,同比减少0.89万元,同比下降0.79%。
(4)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预算124.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同比增加27.89万元,同比增长28.9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7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1%,同比增加151.78万元,同比增长11.4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56.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99%,同比增加132.13万元,同比增长11.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5.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91%,同比增加25.15万元,同比增长13.9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6.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0%,同比减少5.50万元,同比下降25.2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9%,同比减少53.81万元,同比下降2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5.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3.43%。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57%。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61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95万元,项目支出138.8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98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用、印刷费、通信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民族团结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7.2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7.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楼物业费服务费及办案经费支出。
3.巡视工作支出1.5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办公经费。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及生活补助。
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9.住房公积金支出12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鹿寨县纪委监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中共鹿寨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共有3个行政机关和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57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28.80万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1年“三公”经费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增减原因: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61万元,同比减少0.59万元,同比下降49.17%,增减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
(三)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16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增减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6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59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同比下降15.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9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同比下降15.71%。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5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4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指标为:保障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及巡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包括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367.49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主要为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为办公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印刷费、邮电费等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为本单位职工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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