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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树清廉家风 扬清风正气”系列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鹿寨县纪委监委   作者:鹿寨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1-09-14 18:26   分享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央、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宣部、中央纪委机关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精神,赓续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齐家,推动全社会形成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县纪委、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树清廉家风  扬清风正气”系列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清廉家风  扬清风正气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全县党员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广大家庭成员。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立家规  传家训”家规家训征集:

围绕对党忠诚、勤俭持家、敦亲睦邻、清正廉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修身、治家、教子、立世等方面提炼家规家训,传承传统美德。既可以是家族世代相传的治家格言,也可以是新创作提炼的家规警句。

可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民谚等多种形式。要求遣词文雅、语言精炼、朴实真挚、健康向上、富有内涵、便于传颂,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县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汲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家庭美德、道德标准以及廉洁元素,创作并报送一则家规家训。

(二)“涵养好家教  培育好家风”故事征集:

围绕勤政廉洁、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民族团结等文明家风,用发生在自身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来阐述家庭甚至家族的家风,讲述廉洁修身、廉洁持家的真情故事,引导广大家庭争创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

要求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引人向善、便于传讲,字数不超过1000字。2018年以来获评各级“最美家庭”的必须报送一篇。

(三)“忆峥嵘岁月  扬文明精神”老物件及其背后的故事征集:

老物件为家庭或家族珍藏的具有纪念价值、历史意义、红色基因、教育意义的文字资料、图片资料、视频资料、实物资料等。既可以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廉洁思想、家国情怀、家教智慧的传家物件,也可以是承载家规、家训的家用物品。

要求附上实物简介、说明,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并围绕物件讲述相关动人故事,800字以内。需提供实物的电子照片,横屏高清原图,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M。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作品不少于1幅(篇)。

(四)“扬清风、颂廉洁、树正气”家风文化摄影作品征集:

体现家庭廉洁文化、好家风好家训、美丽家园文化的摄影作品。既可以是展现家庭和睦、勤俭孝廉、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等家庭幸福时刻的照片,也可以是反映时代变迁、家庭变化的家庭影集,还可以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思想理念,弘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风气,倡导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

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须标明顺序号),可进行剪裁等初步润色,但不得使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采用JPG格式提交,像素不低于5M。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作品不少于3幅。

五、作品评选及运用

(一)主办方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小组对报送作品进行筛选评定。作品奖项设置:

1.对征集的家规家训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力的优秀家规家训,并适当发放稿酬。

2.其他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和入围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和发放适当稿酬。

(二)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报送人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第三方权利等法律纠纷,其后果由作者自负,如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取消作品评奖资格。

(三)参选作品被视为作者同意授权主办方用于公益宣传推广,主办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媒体刊登、结集出版、展演宣传等,原创作者仍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方式

有意者请将整理好的文档、相关照片原图及附件放到一个文件夹后压缩,压缩文件和邮件统一命名:家风作品征集(征集内容主题)+报送者姓名,并于2021年10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邮箱lzxjwxjs@163.com,联系电话:6821338。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2021年度鹿寨县“树清廉家风  扬清风正气”系列作品征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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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鹿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鹿寨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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