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鹿寨县纪委>专题专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曝光

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曲淑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纪委监察局   发表时间:2017-06-21 09:23   分享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曲淑辉严重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曲淑辉同志担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期间,未按照党中央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未按照党中央要求聚焦主责主业,长期干预和插手驻在部门下属单位相关工程项目,并从中谋取私利。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曲淑辉同志的违纪事实,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曲淑辉同志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主办:中共鹿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鹿寨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鹿寨县飞鹿大道55号 联系我们:0772-6812627

桂ICP备05009280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502000013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