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纪委监察局 发表时间:2016-09-30 11:50 分享
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直各单位:
近期,县纪委成立7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及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的基本情况
督查采取明察暗访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督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及个人存在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等方面的问题。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公务接待方面的问题。部分单位有违反规定或不规范现象。如:县司法局、县文体新广局一些公务接待没有审批单。导江乡政府、县交通局在公务接待中存在接待陪同人员超标现象。县交通局二层单位航务所召集村级人员开会,会议已安排就餐,但仍发放伙食补助。
(二)公车管理方面的问题。个别单位公车使用管理仍然不规范。如:县工商质监局、县司法局部分使用公务用车没有审批单或没有明确派出车辆。黄冕镇政府公务用车只有使用登记无审批。江口乡政府公车加油手续不完善。个别单位公务车辆经费开支管理不规范。如:县乡村办公车使用中有较多现金加油的现象。
(三)差旅管理方面的问题。一些单位有报账不规范现象。如:县文体新广局存在部分出差没有审批表,有多次出差一次审批及事后审批现象。县乡村办存在多人多次出差集中一次报差旅补助现象,没能体现出人员下乡的具体情况。县司法局存在部分出差审批表缺少领导审批现象。县交通局二层单位公路所存在干部职工周末加班填报差旅补助现象。部分单位在差旅费报销中,存在多名干部报账数额相同的现象。
(四)经费使用情况的问题。一些单位存在违规发放补助现象。如:鹿寨镇政府在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三月三”、双休日发放值班补助。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如:县林业局在维修仓库支出中未附有维修合同或者维修报告等任何证明材料;旧沼气池改造费支出未附有实施文件及旧池改造农户签字确认凭据。
(五)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部分单位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单位上班签到不规范。如:县统计局覃耀忠存在提前一天签到的情况;县文体新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司法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质监局、县住建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旅发局、县科工贸局、江口乡政府、平山镇村建站、平山镇畜牧兽医站、平山镇推广站存在只签名没有签到时间或者漏签的现象。二是部分单位没有设置去向牌,或设置有去向牌没有使用或及时更新。如:县文体新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史志办、拉沟乡计生服务所。个别干部职工上班纪律松懈。如:县文体新广局吴茂峰2016年8月24日上午上班迟到30分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纪律,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当前我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要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二)严格问责,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县纪委将坚持不定期组织再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仍然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行为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人员,将深入调查核实,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对问题屡禁不止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将严格执行“一案双查”。
(三)制定措施,加强整改落实力度。工作纪律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工作效能的重要保证。单位纪检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经常抓、反复抓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纪检负责人要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6812125)。
中共鹿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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