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18-12-28 19:08 分享
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代建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
根据《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上级批准建设导江经江口至柳州公路(含江口大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江口大桥项目”),由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汇一联公司”)实施代建,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县汇一联公司在代建项目过程中,主动性不足,固化工作模式,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紧迫性不强,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对存在问题不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工程请款拨付效率尤其低下,在施工方前后8次请款过程中,分别历时40-77天不等方才完成拨付,远远超过了合同约定28天完成请款拨付的期限,严重影响了项目推进速度;在负责施工范围内高压电线塔迁移工作中,效率依然低下,耗时近1年方才完成迁移工作,影响了桥墩的施工建设。由于县汇一联公司履职不力,当前已临近合同约定工期,项目仅完成投资总量的三分之二左右,影响了导柳二级公路总体工程建设。为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工作执行力,决定对县汇一联公司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县汇一联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江口大桥项目作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既是加快柳州市同城化建设步伐的经济动脉,也是结束群众渡船过江历史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请县汇一联公司务必引起高度警醒和深刻反思,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工作大局,认真查找存在不足和突出问题,主动作为,奋起直追,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有效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目标任务。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再次认真学习8月24日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热情。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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