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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桂林市兴安县原县长高亮被“双开”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纪委监察局   发表时间:2017-08-17 13:45   分享

  据桂林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桂林市委委员、兴安县原县长高亮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高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红包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高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高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主办:中共鹿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鹿寨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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