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24-12-06 18:30 分享
覃建生,鹿寨县原房地产管理所所长。2021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自从我当上了房管所所长,权力大了,朋友也多了,房地产开发商更是不请自来,甚至称兄道弟,有求必应。”覃建生说。
2009年,与覃建生相熟的柳州市某房开老板吴某联系他,称想购买某汽车站地块,让覃建生帮忙提供地块出售相关信息,帮忙疏通与运输公司的关系,待事成之后会感谢他。覃建生二话不说,为双方搭上了线。事后,吴某送了20万元现金给覃建生。
面对这一大笔“感谢费”,覃建生认为是兄弟就应该相互帮衬,拿点钱理所应当,心安理得地享受“回报”。贪欲的阀门一旦打开,别有用心的“围猎”者就会一拥而上,覃建生却甘愿沦为“猎物”,忘乎所以。
2011年至2014年期间,某房地产公司老板莫某某开发的多处房地产项目需要尽快办理业务登记,用于银行抵押回笼资金。覃建生一收到莫某某的请托,便要求房管所工作人员“特事特办”,在最短时间内帮助其办好了房产证。为了答谢,莫某某送给覃建生15万元现金及60万元公司干股。
在与私营企业主往来中,覃建生只顾“亲”而不管“清”。2006年至2018年,他先后为李某、宣某某等10名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公司股东在房屋权属登记变更、商品房预售审批、房屋过户评估、房屋面积测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及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上述人员好处费共计216.53万元,其个人所得为209.53万元。
“每次收钱我都担心东窗事发,希望神灵可以保佑我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覃建生说,收钱收得越多,心里也就越害怕,就会寻求慰藉,拜佛忏悔。忏悔过后,他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能得到“神佛”相助,就可躲过纪法严惩。一时侥幸“躲过一劫”,他便归功于“神明保佑”。最终,法院一纸判决书下来,令覃建生泣不成声,悔不当初。
【点评】
鹿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进朝: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覃建生在职务升迁后,理想信念不坚定,对神佛信之甚笃,精神缺“钙”,私欲膨胀,任性用权,“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由破纪到破法,最终身陷囹圄。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覃建生案为鉴,时刻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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