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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  让“利剑”与“探头”优势互补

来源:融安县纪委监委   作者:融安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1-01-18 11:05   分享

“这家单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巡察整改是否存在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是否还有突出问题需要整改?”近期,融安县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通过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该县部分已巡察整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再督查。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融安县积极探索完善边巡边查机制,以巡促查、巡查互动,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有机衔接。巡察进驻前,巡察组及时向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日常监督情况,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巡察、派驻有效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及时反馈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画像”,对开展巡察提出建议和意见,助力巡察工作有的放矢。同时,统筹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参与巡察工作,提升监督合力。

“这一轮巡察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了巡察工作,为我们组提供了被巡单位的立体政治生态‘画像’,让我们在最短时间内摸清该单位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比以前大大提高了巡察工作的效率和命中率。”日前,谈起正在进行的融安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该县委巡察组的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为提高巡察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的效率,该县逐步建立巡察、派驻联席会议、交叉互查、双向反馈等机制,定期交流监督情况。巡察中发现有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快查快办。在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巡察机构及时跟进,合力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着力构建派驻巡察“双向监督”模式,在巡察组主抓问题整改的同时,派驻纪检组督促检查所驻部门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查到点上、改到根上”的要求,对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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