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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融安县纪委监委   作者:融安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12-25 09:30   分享

融安县长安镇新兴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潘梅鲜、陈英姿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新兴社区党支部书记潘梅鲜和主任助理陈英姿,以解决社区活动经费不足为由,以社区名义向部分获得廉租住房补贴的困难群众索取赞助费,期间共收取了5名困难群众赞助的财物价值600元,二人均应负直接责任。2020年11月12日,潘梅鲜、陈英姿分别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脱贫摘帽之后,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要求,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强力度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民生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脱贫后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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